来源:齐鲁网
2017-06-20 08:59:06
△看似小巧的玩具弩却有着超强的破坏性(资料图)
作者:滨兵
目前,中小学正流行着一种名为“牙签弩”的小玩具,个头只有巴掌大,可以将牙签作为“箭”发射。有家长称,虽然牙签看上去不起眼,可一旦射出去不仅可刺穿气球、纸盒等,甚至可刺破石膏板。记者发现,这种牙签弩被当作玩具大肆售卖,也有不少北京买家购买,一些店家甚至还赠送金属针和牙签。为此,不少家长们都捏了一把冷汗,呼吁立刻禁售“牙签弩”。(6月19日《北京晨报》)
孩子玩的玩具,不用找标准,也知道,安全性是放在首位的,可“牙签弩”却是极不安全的。从实验视频中看到,虽然这种弩只是将牙签作为箭射出,但威力并不小。
试验中,别说气球、报纸可以被轻易刺穿,就连3米开外的牛奶纸箱、树干、猪肉块甚至石膏板也能轻松插入,射程竟然可以超过20米。可这样的危险玩具却如入无人之境,任意销售,后果不堪设想。
孩子贪玩,对于危险的“牙签弩”恐怕也不会排斥,相反,一些孩子会很喜欢,因为有破坏力和杀伤力。但孩子使用这种危险的“牙签弩”,一旦发生口角,可能会发生互射现象,而有的孩子准备尝试去打鸟、射蜗牛,甚至有人打算用铁针去打邻居家的鸽子,无论玩什么,其后果都很严重。
一边是网上泛滥的“牙签弩”销售,一边是小孩子玩得兴致勃勃,可家长们看的却心惊胆战。最“平静”的莫过于职能部门。毫无疑问,这些危险的“牙签弩”是不能被当作玩具的。
《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弩管理的通知》规定,制造、销售弩或营业性射击场开设弩射项目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批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凭公安厅、局的批准文件办理登记注册。除经批准的弩制造、进口企业,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销售弩。
还规定,对非法制造、销售、运输、进口弩或者非法从事营业性弩射活动的单位以及个人持有的弩,一律由公安机关登记收缴;对因经营管理不善致使弩流失社会,被违法犯罪分子利用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取消有关企业和单位经营资格并追究其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牙签弩”为何会成为孩子手中的玩具?而且还被贴上“玩具”的标签,且出现在孩子的身上?显然,是厂家责任心的缺失,同时,也是商家失德,最重要的是职能部门,不仅“后知后觉”,而且“麻木”。
“牙签弩”成玩具警示玩具危险化,孩子玩具存在危险化倾向,并不限于一个“牙签弩”,这需要的是职能部门能够举一反三,如何防上厂家生产危险玩具,如何防止危险玩具流通到孩子手上。
危险玩具产生的任何后果都是可怕的。这需要从制度和惩罚方面将危险玩具禁止于萌芽状态,而不是等到出现严重后果之后才去禁止和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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